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院"),就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务所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项目概况:日常法律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费用不高于6万元/年
二、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是国家司法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的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自身及所内专、兼职律师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
四、获取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免费发布。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 17:00
(3)磋商时间:2021年8月11日 14:00
(4)磋商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 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
联系人姓名:李晓玥
联系电话:025-85046328
邮箱:1718183953@qq.com
采购人: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8.6